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鉴于生产经营及整体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拟与榆林市横山区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立环保”)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暂定名:榆林贝科创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雷龙湾镇永忠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创利环保出资 49万,占注册资本的 49%。经营范围:主营石膏砂浆—新型复合材料(煤矿充填用胶凝材料)的研发、生产及在榆阳区、横山区的销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营石膏砂浆—新型复合材料(煤矿充填用胶凝材料)的研发、生产及在榆阳区、横山区的销售。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方式。
公司拟与榆林市横山区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暂定名:榆林贝科创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雷龙湾镇永忠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创利环保出资49万,占注册资本的49%。
本次投资有利于在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基础上,完善公司业务发展发向,致力于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全方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根据发展需求,以长期战略布局为出发角度设立控股子公司,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运行,明确经营策略,组建良好的经营团队,努力确保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徐州中矿大贝克福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