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纳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利新材)根据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广东中晶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拟向纳利新材投资600万元人民币对纳利新材进行增资,其中投资款47.3684万元人民币认购纳利新材新增的47.3684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剩余投资款552.6316万元人民币计入纳利新材的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利新材5%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利新材注册资本由 9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9,473,684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纳利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44.4444%变为42.22%。纳利新材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纳利新材本次增资系引进新投资者,公司未丧失控制权,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规定,2025年5月13日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西坑工业区301号2号办公楼二楼01-05号房(集群注册)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西坑工业区 301号 2号办公楼二楼01-05号房(集群注册)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人拟向纳利新材投资6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的47.3684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利新材5%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纳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9,835,668.34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21,899,698.59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064,030.25元。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来源是广东中晶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
各股东同意由投资人拟向纳利新材投资6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的47.3684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利新材5%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利新材注册资本由 9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9,473,684元人民币。
本次系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进投资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进投资人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公司未丧失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本次二级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增强公司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预计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