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 力,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射石文化产业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5层503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杭州宋见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占注册资本的2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具制造;文具用品零售;版权代理;艺术品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品牌管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文物拍卖;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子公司的具体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设立公司的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射石文化产业发展(杭州)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艺术品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品牌管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物拍卖等业务。丰富公司盈利模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具制造;文具用品零售;版权代理;艺术品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品牌管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文物拍卖;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方式。
公司拟与杭州宋见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暂定名:射石文化产业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199号创业大厦5层503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杭州宋见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占注册资本的20%。
本次投资有利于在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基础上,致力于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全方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根据发展需求,以长期战略布局为出发角度设立控股子公司,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运行,明确经营策略,组建良好的经营团队,努力确保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杭州精英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